天津美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有报名资格:

  1.符合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者慎重报考);

  3.现役军人报考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

  4.须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本科)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具体操作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须通过省级“书法学专业”统考(未组织省级书法学专业统考的省、市、自治区除外)。

  (二)外国留学生报考我校,请致电我校国际交流处,—,或请登录:   (三)报考成人专升本,请致电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或   我校年计划招收本科生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三、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法

  报考绘画类、设计类、书法类、中英合作办学的考生需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报名时间:年12月21日10:00-年1月5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考生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注1:每日23:00至次日7:00是报名系统维护时间,届时报名相关功能暂停,系统其他功能正常使用。注2:报名公告已于12月16日在学校   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天津美术学院首页”(   第二步:注册成功后,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第三步:选择报考类别(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的考试进行报考,不能兼报)。

  第四步:网上缴费,初选报考费金额元/人(绘画类、设计类、中英合作办学),90元/人(书法类)。报考费通过支付宝途径支付,网上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考费不予退还。

  第五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艺术升手机APP上传报考学校所需资料(包含本人及身份证照片、美术类统考报考证或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证照片等资料,上传资料要规范、清晰)。因未能及时上传相关资料导致信息审核未通过,不能打印准考证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六步:等待报考资料审核结果。考生要及时   第七步: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时间在电脑端打印初选准考证。

  注:每个身份证号仅能注册一次,请考生务必记住密码。如密码遗失可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取回密码。

  (二)注意事项

  1.报考绘画类、设计类、中英合作办学的考生须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本科)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具体操作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报考书法类的考生须通过省级“书法学专业”统考(未组织省级书法学专业统考的省、市、自治区除外),否则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成绩无效。

  2.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和艺术管理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考生无须报名,须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本科)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具体操作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高考后可直接填报我校志愿。

  3.普通类(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考生无须报名,高考后可直接填报我校志愿,本专业不仅限于艺术生报考,具体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四、考试

  我校绘画类、设计类、书法类和中英合作办学采用线上初选和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

  (一)线上初选

  初选形式:网络远程考试

  模拟考试时间:年1月14日至1月15日

  正式考试时间:年1月17日至1月18日

  我校将根据报名考生人数分场次进行考试,场次编排由系统随机分配,考生可于1月10日后登录我校   初选考试科目及时长:

  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照线上初选纸张要求自备初选考试用纸、画具。

  2.素质测试旨在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只做参考,不计入总分。

  3.专业初选结果将于2月份在我校   4.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凡发现考生存在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情节严重者,将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5.线上初选相关要求请考生密切   (二)线下复试

  复试时间:年3月12日至3月13日

  复试地点:天津美术学院及天津市内指定考点

  复试网上确认:请考生于3月1日至3月5日登录我校   复试考试科目:

  复试考试科目时长及纸型:

 注意事项:

  1.我校年专业考试按绘画类、设计类、书法类、中英合作办学专业四大类进行报名、考试、评卷工作。合格证按大类发放。

  2.考生请于3月9日开始登录我校   3.素描、速写只允许使用黑色铅笔、黑色炭笔。色彩使用水粉、丙烯、水彩均可,不允许使用油画颜料,考生可自备充电式吹风机。创意设计(创意绘画)使用马克笔、彩色铅笔、水粉、丙烯、水彩、黑色铅笔、炭笔均可,不允许使用油画颜料。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使用毛笔、墨汁、砚、画毡。印稿设计使用黑色铅笔、毛笔、颜料、直尺等。中国画基础(临摹)使用毛笔、中国画颜色、墨汁、画毡。

  4.绘画类、设计类专业总分为分;书法类、中英合作办学专业总分为分。素描、色彩、创意绘画(含创意说明)、书法临摹、创作(书法创作为70分、印稿设计为30分)、中国画基础(临摹)各科满分为分;速写、创意设计(含设计分析)各科满分为50分。

  5.线下复试地点、考场随机安排,与复试网上确认时间早晚无关。

  6.复试成绩将于年4月下旬在天津美术学院   7.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相关政策调整线下复试考试方案,请考生密切   (三)文化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省、市、自治区参加高考。天津美术学院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

  五、政审和体检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录取原则(请注意:我校各专业方向均文理兼收)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录取时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报考绘画类、设计类、书法类和中英合作办学的全国考生均按我校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分文理科)进行录取。(注:我校按高考原始分划定控制线并进行录取工作,以下对文化课分数的要求均以原始分为标准,如考生成绩为非原始分则折合为原始分。高考原始分满分为分。)我校依据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1.按照教育部规定,报考绘画类、设计类、理论类和中英合作办学须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本科)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具体操作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报考书法类专业的考生须通过省级“书法学专业”统考(未组织省级书法学专业统考的省、市、自治区除外)。

  2.报考绘画类、设计类、书法类和中英合作办学的考生只有取得专业复试合格证后才可填报我校(以下本原则所述专业成绩均为我校专业复试成绩),录取过程中,将按照考生获得合格证的类别进行录取,考生不能同时兼报理论类志愿并参与录取,考生如未填报所获得合格证对应的志愿,则视同放弃合格证对应志愿。考生必须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填报有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

  3.报考绘画类、设计类和书法类考生,文化总分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后,各大类按综合分进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天津市考生单独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具体为:(综合分保留小数点后3位小数)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绘画类、书法类)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5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设计类)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总分高的考生,专业成绩总分相同则依次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各大类计划额满为止。

  4.报考理论类考生须在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统考合格基础上,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全国排名录取,计划额满为止(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语文成绩相同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报考理论类考生必须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填报有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

  5.报考中英合作办学的考生文化总分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后,按英语单科成绩进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英语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6.我校在专业考试时按照大类进行考试,专业复试合格后要进行考生专业(方向)志愿的填

  报,考生必须按照我校时间要求登录指定网址填报专业(方向)志愿,并以此为唯一依据进行专业(方向)志愿分配,如考生未按要求进行填报,则以其专业复试网上确认时填报的专业(方向)志愿为准。理论类考生须在被大类录取后按照我校时间要求登录指定网址填报专业(方向)志愿,如考生未按要求进行填报,则视为服从专业(方向)调剂。

  7.报考普通类(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填报有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考生须达到所在省份对应录取批次最低文化控制线,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依次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8.凡被绘画类、设计类、理论类录取的考生,根据本人在我校指定网址填报的专业(方向)志愿及该专业(方向)的计划数,依据考生录取分数按照平行志愿原则从高到低排名进行专业(方向)分配。如遇分数相同,则按录取原则中第3或4条执行。

  9.学校对广东省、海南省、青海省等省份,因实行“一档多投”等而流失的拟录取计划,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按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时,如遇部分省份已经录取结束,则此部分的计划将从天津市生源中录取,如天津生源不能满足此部分计划数,则从录取未结束的省份替补。

  10.各省如有特殊规定以各省招生办公室文件为准。

  七、学费和待遇:

  我校录取新生的学杂费和在学期间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1.学生应按照规定每年按时缴纳学费,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否则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天津市内六区新生(以高考报名地为准)原则上不提供住宿。教材及住宿等其他费用,详见录取通知书。2.我校实行学年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相结合的办法。特困家庭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元/年),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3.由于美术院校学费较高,请考生报考时考虑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报考。

  八、毕业就业方式:

  学生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军队战士毕业后由原送单位分配。

  九、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不论何时,立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十、其他:

  我校同法国、美国、意大利多所美术学院建立了“3+1”和“2+1”模式的联合培养项目,其中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与英国赫特福德大学合作举办的“3+1双学位”合作办学项目已经成功运行8年。

  十一、声明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招生,未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请考生和家长谨防诈骗。以我校或我校委托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考前辅导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本简章依据《天津美术学院年本科招生章程》制定,其他所有宣传如与本简章不符以本简章为准。本简章解释权归天津美术学院教务处(招生工作办公室)所有。请随时   招生情况咨询-、

  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人士报考要求

  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绘画类、设计类和书法类专业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中英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和理论类不招收该类考生),专业考试采取提交作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提交作品具体要求详见   文化课联合考试请咨询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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